立法守好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新京报·2025-12-25 19:07

法律草案概述 - 中国拟制定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国有资产法,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 [1] 法律定位与框架 - 草案共62条,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国有资产所有权人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报告、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2] - 法律定位于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以民法典为基础、以各类国有资产专项法律为依托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旨在指导和约束专项法律 [2] 国有资产定义与分类 - 草案明确国有资产是依照宪法、法律规定明确为国家所有,或国家通过购买、出资、征收、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或形成的境内外财产和权益 [2] - 将国有资产分为四大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以及其他国有资产 [2] - 此分类既符合现行管理体制,也为空域、数据等新型资产留出空间,增强立法的包容性和前瞻性 [2] 所有权与管理体制 - 规定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与分级分类履行所有权人职责相结合的体制 [2] - 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内涵,包括主张所有、布局规划、建章立制、审查批准重大事项、依法报告和接受监督等 [3] 管理与监督制度 - 草案围绕履行所有权人职责,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监督制度,重点是压实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直接支配使用国有资产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家出资企业等相关主体的责任 [3] - 在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明确要求加强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 [3] - 加强资产配置、使用、收益、处置管理,并明确“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配置、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等禁止性规定,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 - 加强基础管理,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统筹数字化建设等基础管理制度 [3] 报告与监督机制 - 草案规定了国有资产报告和监督相关制度 [3] - 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基础数据有待夯实、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草案将报告的职责要求延伸覆盖到履行所有权人职责的全部管理环节,以强化国有资产全口径报告、全方位监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