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迎来“标尺”——解读《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新华网·2025-12-25 20:45

政策发布与目标 - 财政部等部门于12月25日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1] - 该准则的制定标志着在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引导市场预期、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2] 准则框架与特点 - 披露框架采用“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核心支柱,并特别融入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构建了“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披露框架 [2] - 准则与国际规则深度对接,结构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趋同,保障国际可比性,同时立足我国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设置具体要求 [2] - 准则引入相称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资源适配披露方法,以降低中小微企业合规成本,并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要求促进重点行业加速转型 [3] 准则意义与定位 - 气候议题被认为是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紧迫性最高的核心领域,该准则有助于引导市场预期、规范企业行为、科学评估转型进展 [3] - 该准则为“双碳”目标从国家宏观战略向企业微观行动转化提供了关键的政策工具与制度基础设施 [3] - 现阶段该准则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3] 实施路径与规划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 [3] - 实施范围计划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 [3] - 披露要求计划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