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厚植广西生态底色
广西日报·2025-12-26 11:16

文章核心观点 - 广西检察机关正通过强有力的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手段,打击涉重金属污染环境与非法采矿行为,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 [1][2] 法律与监管行动 - 广西检察机关已提起涉重金属污染和非法采矿民事公益诉讼25件,诉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超过9600万元 [1] - 在涉重金属环境领域刑事犯罪打击中,批捕611人,起诉278人 [1] - 部署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并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1] - 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如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擅自堆积矿渣等,相关地区检察院依法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2] 组织与执行机制 - 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广西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党委政法委牵头下成立公益诉讼工作专班 [1] - 专班统筹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等职能,全面加强检察监督 [1] - 自治区检察院组成办案组赴河池、柳州、桂林、北海、钦州等地实地调查,并同步制发办案指引,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层监督 [1] - 通过分层监督,办理了108件关联案件,以促进系统治理 [1] 行业影响与未来方向 - 公益诉讼工作被视为推动形成涉重金属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合力的契机 [2] - 下一步将加强与自治区各部门联动协作,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2] - 未来工作将助推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