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正式印发《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旨在明确低空经济的概念、范畴与产业边界,为统计监测、政策制定和产业发展提供系统性、科学性的依据,以推动低空经济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 [1][2] 政策出台背景与意义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将其定位为需加快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 [2] - 当前中国低空经济处于开局起步阶段,政策体系、基础设施、经营主体和场景应用均在快速发展 [2] - 该分类的出台有利于各方准确理解政策精神,精准识别产业链关联,为统计调查、分析发展规模、结构特征、区域分布以及政策制定提供关键支撑 [2] 统计分类编制原则 - 把握规律,突出系统性:围绕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构建涵盖全产业链的统计分类 [3] - 把准定位,突出创新性:聚焦新质生产力,涵盖从制造到服务的各类活动,体现创新驱动和技术密集属性 [3] - 聚焦重点,突出精准性:以现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参考国内外标准,设置精准、可操作的类别以突出关键环节 [3] - 远近结合,突出科学性:兼顾当前统计监测需要与远期发展潜力,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3] - 明确导向,突出引导性: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挖掘自身优势发展低空经济 [4] 统计分类主要内容 - 低空经济定义为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 [5] - 分类包含4个大类、23个中类、65个小类 [5] - 四大类具体为:低空制造业(航空器整机及材料、零部件制造)、低空运营业(生产作业、公共服务、运输、消费等飞行服务)、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基础设施、工程及信息服务)、低空配套业(技术研发与配套保障服务) [5] - 低空经济核心产业特指为低空飞行活动直接提供产品、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经济活动,包含10个中类、36个小类 [5]
《低空统计分类》正式印发 主要包含这些内容→
央视新闻·2025-12-27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