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解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2-27 17:10
案件主体与处理结果 - 山西省纪委监委对运城市绛县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解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 - 经查,解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 [1] - 解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 [1] - 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解芳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 [1] - 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运城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绛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1]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 具体违纪违法行为 -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 - 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 [1]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 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