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解芳被“双开”
央视网·2025-12-27 17:21

案件定性 - 山西省纪委监委对运城市绛县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解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 - 解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 [1] - 其行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性质严重 影响恶劣 [1]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 理想信念丧失 纪法底线失守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收受礼金 [1] - 违背组织原则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 - 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 [1] - 利用职务便利 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解芳开除党籍处分 [1] - 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1] - 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运城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绛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1]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1]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