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新华社·2025-12-27 20:15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法。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 施、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国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 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督管理、铁路、民用航 空等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定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 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