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新华网·2025-12-27 20:30

立法核心与适用范围 - 立法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2] - 法律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3] -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4] 管理原则与主体责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4] - 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4]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5][6] 监管职责分工 -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相关许可证核发和登记工作[8] -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8]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9]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害性鉴定和风险评估[9]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关人员资格认定[9] - 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海关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10][11][12] 规划布局与园区管理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17] - 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除外[18] - 化工园区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认定公布并定期复核,并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17][19] - 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等应当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20] -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与居住区、学校、饮用水源、交通干线等场所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的需限期整改或转产、搬迁、关闭[20] 生产与储存安全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需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22] -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3] - 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从业人员需满足学历要求并考核合格后上岗[26] - 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还需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7] - 生产企业、进口企业需提供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粘贴安全标签[27] - 生产、储存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29][30] - 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报告需向社会公开并报备[31]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需如实记录品种、数量、流向,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并报公安机关备案[31][32] -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场所,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32] 使用安全 -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5] - 使用规定种类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35] - 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需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应急预案、安全评价等条件[35][36] - 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给从业人员并加强培训[36] - 生产、储存安全的多项规定同样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37] 经营安全 -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经营[38] - 经营企业需具备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健全的规章制度、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急预案等条件[39] - 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向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情况向县级部门申请,审查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40] - 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查验购买方的相关许可证或证明文件,禁止向个人销售(特定生活用品除外)[41][42][44] - 相关销售记录及证明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销售购买后三日内需向公安机关备案[44] - 禁止在互联网上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46] 运输安全 - 通过道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需取得相应运输许可或办理备案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承运[47] - 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等需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48] -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需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并定期检验,应安装并确保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正常运行[49][50] -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托运人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期限为七个工作日[51][52] -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危险化学品[54] - 托运人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或匿报谎报危险化学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或夹带危险化学品[59] 登记与应急救援 -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需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60] - 登记内容包括分类标签、理化性质、主要用途、危险特性、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61]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63] -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物资并定期演练[63] - 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救援[65] 法律责任 - 生产、使用、经营国家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将被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物品,并处高额罚款,货值金额十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67]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存在未经安全审查、设计未报审、施工未按设计、未委托监理、设施未验收合格等情形,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及相关人员罚款[67] - 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从事生产、使用、经营活动的,将被责令改正或停止活动,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68][69] - 存在未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记录不全、未设置安全设施、未定期安全评价、储存不合规等多项违法行为,将面临限期改正、罚款乃至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69][70][71] - 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记录、报告、备案违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73] - 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时未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装置及库存,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