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近1700万元!ST太重7年财务造假

根据上交所在2025年12月26日发布的公告,ST太重及其多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受处罚的具体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 民,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董事、副董事长张志德,时任财务总监贺吉,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玉敏等。 太原重工在2012年至2021年期间,因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的收入和成本,虚增部分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 及2020年、2021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包括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39%;多计营业成本6.01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7.8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等。 此外,该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财务数据也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年度报告、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情况 说明、 工商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为完成考核指标,组织协调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销售收入和虚增拉弹泡项目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