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人民日报·2025-12-28 05:58

会议时间与议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1] - 会议核心议程包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1] - 会议将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草案 [1] - 会议将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草案 [1] 立法审议事项 - 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1] - 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1] - 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1] 工作报告审议 - 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 - 会议将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 - 会议将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