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合规披露”迈向“可持续价值披露” 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气候准则发布
新华社·2025-12-29 09:30

政策发布与意义 - 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标志着企业气候信息披露从“环境合规披露”向“可持续价值披露”的重要跃迁 [1] - 该准则是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首个具体准则,标志着准则建设从总体框架迈向具体议题的纵深推进 [2] - 准则与现有政策形成协同,共同构建覆盖“排放——风险——治理——转型”的全链条企业气候转型主动引导机制 [2] 准则内容与框架 - 气候准则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等章节 [2] - 准则规定了制定的依据和目的,阐明了披露目标,明确了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要素和框架 [2] - 准则旨在引导企业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纳入发展战略、投融资决策和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转型 [3] 国际接轨与市场影响 - 准则的发布为我国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套统一的、高质量的披露标准,有助于满足全球投资者对ESG信息的需求,提升国际竞争力 [4] - 此举有利于在可持续信息披露领域与国际准则(如IFRS S2、欧盟准则)保持同频,减少沟通成本 [4] - 统一的披露框架与关键指标要求,有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使用通用语言进行沟通 [4] 对企业的影响与要求 - 对于非上市企业,准则有助于明确其转型方向,气候相关关键指标将成为衡量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绩效标尺 [5] - 准则通过将外部合规要求具象化,倒逼各行业企业将气候因素纳入核心经营因素考量 [5] - 企业需强化定量披露能力,建立数据收集体系,提升对气候风险、机遇识别及财务影响测算的定量分析能力 [6] - 企业需打通气候信息的财务关联,财务部门应深度参与,将气候信息的财务影响深度嵌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 [6] 实施路径与策略 - 准则实施不采取“一刀切”的强制要求,在相关规定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5]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 [6] - 实施范围将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 [6] - 披露要求将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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