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及两保代收警示函 涉京源环保项目未勤勉尽职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证监会网站12月26日披露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源环保,股票代码:688096.SH)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况,也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 实披露,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154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八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 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二是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范的要求,该表述与江苏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