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及两保代收警示函 涉京源环保项目未勤勉尽职
中国经济网·2025-12-29 11:09

公司违规行为及监管措施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况,且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2][5]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关于法人治理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表述,与监管检查发现的其对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管控违规事实不符 [3][6]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京源环保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财务负责人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7] 相关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2][5] - 公司财务负责人钱烨、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对2024年年报中关于法人治理状况的不实披露承担主要责任 [3][6] 保荐机构连带责任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勤勉尽职义务,未发现公司相关违规问题 [4][8]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