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具体情形
人民日报·2025-12-29 13:22

商标法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旨在解决商标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现行商标法自1983年施行后已进行4次修正 [1] - 截至2024年底 中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达8352.3万件 有效注册商标达4977.7万件 均位居世界第一 [1] 修订草案结构与总体要求 - 修订草案共9章84条 [1] - 明确商标工作应贯彻党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 服务高质量发展 [1] - 明确商标注册、管理、执法职责分工 增加商标定义 [1] - 强调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1] 商标注册条件规范 - 增设专章集中规定并完善商标注册条件 [2] - 明确禁止将中国共产党的名称、党旗、党徽、勋章用作商标 [2] - 增加规定“动态标志”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 - 规定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颜色组合、声音、动态效果等不得注册为商标 [2] - 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注册 [2] - 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将禁止抢注的范围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扩大至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均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 [2] 商标管理与市场秩序维护 - 明确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形和处罚幅度 [2] - 规制商标不当使用 增加规定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可处以罚款、撤销该商标 [2] - 明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的管理、使用义务和法律责任 [2] - 促进商标使用 明确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主动撤销已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2] - 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