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 | 《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大众日报·2025-12-29 15:32

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覆盖项目组织申报、评审入库、推进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服务全过程,并明确项目具有年度管理属性,聚焦支持当年度建设攻坚项目以推动形成更多即期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1] 项目分类与重点领域 - 省高质量发展项目按领域分为重点产业类、基础设施类、社会民生类 [1] - 重点产业类项目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旨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 [1] - 基础设施类项目旨在强化基础、增强功能、利长远,包括铁路、公路、现代化机场等现代化基础设施 [1] - 社会民生类项目旨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生、补齐短板,包括市政公用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等 [1] 项目申报与遴选标准 - 项目实行按年度集中统一申报,上年度项目如需结转需重新申报,原则上同一项目连续结转一般不超过3年 [2] - 项目需在相关产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 [2] - 重点产业类项目聚焦“十强产业”等重点产业,侧重具备先进的产业化技术和可靠的规模化生产工艺 [2] - 基础设施类项目聚焦优化全省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侧重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2] - 社会民生类项目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侧重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和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项目 [2] 项目管理与要素保障 - 省高质量发展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调度推进 [2] - 各级要素保障部门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全面加大土地、能耗、资金等要素资源对项目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2] - 土地指标方面,分期分批保障用地需求,对成熟度高、合法合规项目应保尽保 [2] - 能耗指标方面,对于纳入项目的“两高”项目,在各市充分挖潜自筹后,如仍有能源消费替代指标缺口,由省级统筹依规解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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