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要求为学前儿童建立学籍
中国新闻网·2025-12-29 15:55
教育部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教育部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在园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 [1] - 新规旨在解决各地对学前儿童在园信息采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明确入园、转园、离园、毕业、升学等各环节信息管理 [1] - 该办法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的学籍管理 [1] 学籍管理具体规定 - 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小学学段接续使用 [1] - 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规范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 [1] - 幼儿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或空挂学籍 [2] - 在当地入园的港澳台和外籍学前儿童需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信息并建立学籍 [2] 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 各级管理人员须依法保护学前儿童个人信息与隐私,严格遵守数据使用权限、规则和范围 [2] - 严防学籍数据泄露和学籍信息滥用,对于泄露或非法使用信息的行为,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追究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