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6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660元
扬子晚报网·2025-12-29 16:28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江苏省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现行的2490元、2260元、2010元提高至2660元、2430元、2180元 增幅分别为6.8%、7.5%、8.5% [1] -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 三类地区分别由现行的24元、22元、20元提高至25元、23元、21元 [1] 政策适用范围 - 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 - 标准同样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1] -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酬 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 工资计算与执行规定 -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定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另行支付 [2] -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 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 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