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2025年第109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5-12-29 16:57

监管检查结果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通告,公布了根据《2025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综合评定结论 [1][2] - 本次通告共涉及41家药品经营企业,所有被检查企业的综合评定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1][2] - 被检查企业分布在广东省内多个地市,包括汕尾、潮州、东莞、佛山、广州、惠州、江门、揭阳、茂名、梅州、汕头、韶关、深圳、湛江、中山、珠海等 [1][2] 受检企业构成 - 受检企业包括连锁药店、医药商业公司等多种经营主体,例如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广东大参林柏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州连锁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均在列 [1] - 从地域分布看,广州市有8家企业受检,深圳市有10家企业受检,两地受检企业数量较多,合计占本次通告企业总数的约44% [1] - 汕头市有5家企业受检,东莞市、惠州市、中山市各有3家企业受检,其他地市受检企业数量为1至2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