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南京市正式发布并施行《南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旨在通过政府支持、限定价格和面积、实行封闭管理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引进人才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住房保障,该办法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2日 [1] 政策定义与筹集方式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销售价格和面积,供应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并实行封闭管理的住房 [2] - 住房筹集遵循“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主要通过新建和存量住房转用相结合的方式 [2] - 新建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纳入全市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破产房企商品住房用地及闲置低效非住宅用地也可用于开发建设 [2] 申请资格与条件 - 申请群体分为三类:南京城镇户籍家庭、城市引进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 [3] - 南京户籍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申请前5年内有住房登记或交易记录的计入人均面积,在南京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达到法定婚龄的单身个人可参照家庭标准申请 [3] - 城市引进人才:申请人需经南京市认定,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南京无自有住房,申请前5年内无住房登记和交易记录 [3] - 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需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或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南京无自有住房,申请前5年内无住房登记和交易记录 [3] 定价原则与户型面积 - 销售价格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新建项目价格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并与周边普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保持合理梯度 [5] - 存量住房转用项目的配售价格结合房屋成本及周边住房价格等因素合理测算确定 [5] - 单套销售价格以销售均价为基础,实行一房一价,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5% [5] - 新建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内为主,最大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型以实用的两居室、三居室成套住房为主 [5] - 存量住房转用的,单套建筑面积可结合项目实际适当放宽 [5] 封闭管理与转让规则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不得上市交易,这是与此前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等的最大不同 [6] - 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购房家庭确需转让的,可在意向登记系统中挂牌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原购房价格 [6] - 若挂牌转让满1年且确无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可向管理单位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核定价格每年折旧1.5%计算,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价格 [6] 行业背景与各地实践 - 配售型保障房是202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后应运而生的住房保障体系“新物种” [7] - 截至2025年10月,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川等多地披露了建设筹集目标,上海、西安等地已启动首批建设工作 [7] - 以广州、上海等城市经验看,此类保障房售价约为同地段、同档次商品房的40%-60%,例如广州2025年4月启动的申购项目基准价为1.58万元/平方米和1.73万元/平方米,约为片区新房起步价的60% [7] - 市场观点认为,配售型保障房最大的优势是价格,与商品房存在一定竞争关系,需在选址、配套、供应结构等方面统筹协调 [7]
南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实行封闭管理,定价保本微利,90㎡以内为主
扬子晚报网·2025-12-29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