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私募100万只剩55万,法院发布白皮书警示投资者
扬子晚报网·2025-12-29 21:01
行业监管与司法实践 - 南京建邺法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案件审判白皮书,旨在通过司法裁判建立示范,引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 [1] - 建邺区作为南京金融核心集聚区,已汇集超600家备案私募基金及管理人,备案总规模超2500亿元 [3] - 为保障区域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建邺法院金融法庭于2022年1月成立,并于同年7月起集中管辖全市相关私募基金商事纠纷 [3] 案件审理概况与特点 - 2022年至2025年间,建邺法院金融法庭共受理涉私募投资基金纠纷案件179件,审结138件 [4] - 涉诉主体特征鲜明:原告以自然人投资者为主,占比高达80%;被告主体多元化,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等,多被告情形常见 [4] - 纠纷高发于投后退出环节,但其根源往往可追溯至管理环节的失职 [4] - 刑民交叉案件显著增多,涉诉行为边界模糊,事实认定复杂,对司法程序提出更高要求 [4] 典型案例分析 - 案例显示,基金管理人明知投资者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者自述非合格者,仅提供100万元),仍通过承诺收益(承诺半年内10%收益)、指导篡改风险测评问卷等方式违规推介 [6] - 投资者(具备金融专业知识)在管理人劝说下放弃投资冷静期,投资100万元后,基金净值出现较大回撤,赎回时仅收到55万余元,亏损约45万元 [6] - 法院判决认定基金管理人违规推介存在明显过错,判决其向投资者赔偿24万余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6] 法院建议与行业指引 - 法院建议强化源头治理,深化过程监管,压实管理人与销售机构责任,要求其恪守信义义务 [5] - 建议提升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并引导其理性维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