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江南时报·2025-12-29 22:05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 江苏省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1] - 调整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490元提高至2660元,增幅6.8% [1] - 调整后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260元提高至2430元,增幅7.5% [1] - 调整后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元提高至2180元,增幅8.5% [1] - 调整后一类地区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4元提高至25元,增幅4.2% [1] - 调整后二类地区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元提高至23元,增幅4.5% [1] - 调整后三类地区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0元提高至21元,增幅5.0% [1] 标准适用范围与支付规定 - 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1] - 标准同样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1] -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 - 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法定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需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1] 政策背景与执行保障 - 此次调整是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2] - 政策目的在于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激活经济增长动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 -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2] - 相关政策解读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