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优化实施“两新”政策方案发布
央视网·2025-12-30 18:20

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范围扩大 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十余个领域基础上 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 并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 同时降低申报投资额门槛 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2] - 继续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 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2] - 继续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2] -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各地区可优化调整可自主选择的12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3] - 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 分领域细化淘汰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技术指标等定量要求 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作为申报硬性条件[3]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 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 最高不超过2万元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 最高不超过1.5万元[4]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 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 最高不超过1.3万元[4]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 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5]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 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 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支持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 具体由地方制定[5] - 汽车、家电、数码产品补贴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 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 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并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6] 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 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 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基层回收网络 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发展[7] - 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 支持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7] - 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 推广应用再生材料 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7] 资金安排与组织实施 - 资金来源于超长期特别国债 设备更新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9] -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直接向地方安排 用于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资金总体按照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 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9][10] - 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 地方需按比例配套资金 若地方用完中央下达额度 超出部分由地方资金支持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资金额度将收回[10][11] - 地方配套资金如用于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全国统一补贴品类 需与中央政策保持一致 如用于智能家居产品等 可由地方自主制定细则 也可在政策框架内自主确定其他补贴品类和标准 鼓励优先支持高能效、水效、环保产品[1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牵头作用 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分领域细则 各省级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