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2026年继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智通财经网·2025-12-30 18:56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旨在推动重点领域设备升级和促进绿色智能消费品消费 [1][2] 大规模设备更新 - 支持设备更新项目范围扩大,在原有工业、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基础上,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并支持商业消费设施的更新 [3] - 继续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既有文件执行 [3] - 继续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按既有文件执行 [3] - 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优化调整12个可自主选择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4] - 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并严格设备淘汰和报废处置 [4][5] 消费品以旧换新 - 优化资金分配,综合各地区人口、GDP、汽车家电保有量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资金规模,重点补贴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品类,注重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 [6] - 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报废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6]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转让旧乘用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1][6] -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的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 [1][7] -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售价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每类产品限补1件,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由地方自主制定 [1][7] - 完善实施制度,汽车、6类家电及4类数码产品的补贴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标准,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以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并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以提高消费便利度 [8] 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 完善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网络,支持建设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健全基层回收体系,并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发展 [9] - 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并提升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业水平 [9] - 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加强技术装备攻关,并推广应用再生材料 [9] 标准提升与执行 -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应用 [11] - 加强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强化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假冒伪劣及能效标识冒用等行为 [11] 组织实施与资金安排 -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政策,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分领域细则并组织落实 [12] - 明确资金渠道,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共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超出部分由地方承担 [13] - 规范资金使用,资金按季度分批次下达,地方需制定均衡使用计划,地方配套资金用于通知明确品类时需保持标准一致,用于智能家居等品类时可自主制定标准 [14] - 加强监督管理,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全链条监管,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关键数据比对和交叉验证,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15] - 营造公平参与环境,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 及时跟踪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16][17] - 凝聚社会共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补贴使用及违规查处情况以提升透明度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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