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未佩戴头盔加重自身伤情,获赔金额“缩水”! 别侥幸,戴和不戴真的不一样
扬子晚报网·2025-12-30 19:42
法院判决案例与责任划分 - 海门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侯某与机动车驾驶员倪某负同等责任 但侯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损伤并构成九级伤残 法院酌定适当减轻侵权人10%的赔偿责任 [1] - 法院依据《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认为未戴头盔虽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但因其行为扩大了自身损害后果 故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2] 安全头盔的保护作用与事故数据 - 头盔能吸收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未佩戴头盔会更容易受到损害或使损害后果更严重 [2] - 南京2023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事故中 颅脑伤害是导致驾乘人员死亡的最大因素 占比达85.1% 较2020年同期下降约4.9% [3] - 正确规范佩戴头盔能有效减轻颅脑伤害 按2023年上半年事故比例测算 头盔在交通事故中救下数百人 [3] - 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 事故发生时冲击力强 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高于其他因素 [3] 佩戴头盔的法律与安全意义 - 佩戴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基本安全要求 既能减少意外伤害 也能在法律上保护自身权益 [1] - 未佩戴头盔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认定 但不代表骑车人完全无需对自身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2] - 引用上海案例说明 正确佩戴头盔能在关键时刻起到保护作用 避免致命后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