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千镇一面” 留住“活的记忆”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表决通过
解放日报·2025-12-31 09:47

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立法核心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 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旨在为赓续历史文脉、激发古镇发展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1] 立法目标与原则 - 立法旨在促进传承利用 解决古镇开发中“千镇一面”的同质化竞争问题 [1] - 倡导传承利用与城市更新相结合 要求保护规划体现名镇特点 维护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 统筹保护与发展关系 [1] - 古镇保护需要因地制宜的活化利用 利用各区特色优势为古镇赋能 竞争重点在于标识度 [1] 保护对象与具体要求 - 强化历史建筑保护 明确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应按保护规划维护修缮 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 不得破坏或遮挡体现其核心价值的外观、结构和构件 [1] - 条例明确要求保护古园林以及古树名木、古井、古桥、古塔、牌坊、碑刻、围墙、廊棚、驳岸、水埠等历史环境要素 [1] 保护责任机制 - 立法引入“保护责任人”制度至古镇保护体系 以解决历史建筑产权多元不清、权利主体复杂导致的保护责任推诿难题 [2] - 细化明确保护责任人及使用人的责任 保护责任人需按具体保护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修缮 确保消防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使用人应配合保护责任人履行保护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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