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港北区:擦亮监督“探头” 守牢村集体“钱袋子”

案件与整改概述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根竹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免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 - 该案线索源于巡察发现的“某村购入的村集体地皮比市场价格高出一倍多”的疑点[1] - 港北区纪委监委向根竹镇党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开展整改整治,并推动全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 制度建设与平台完善 - 港北区已修订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支出监督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机制7项[1] - 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将集体资源、资产纳入线上交易范畴[1] - 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会计记账应进尽进、应记尽记,确保集体资金流向清晰可溯、账实相符[2] 监督与排查行动 - 聚焦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账目不明、监管不力、高买贱卖等问题,监督各村开展自查自纠、理清家底,对厂房、鱼塘、商铺、山林、土地等应录必录[2] - 开展“室组地”联合走访监督,推动排查出签订超长期合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违规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等突出问题[2] - 通过下沉接访、张贴公告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并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监督,深入资源资产多、信访反映多的村(社区)深挖细查[3] 问题整治与整改成效 - 梳理排查农村集体“三资”在管理、运行、处置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自查问题台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账销号、限期整改[2] - 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查背后的风腐问题,深挖细查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套取、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 - 截至目前,已督促清理或完善不规范合同222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