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地方主采” 消防装备采购进一步优化
新华社·2025-12-31 15:05
政策发布 - 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施消防装备采购"交政采"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装备采购"阳光化"实施暂行办法》[1] - 印发文件旨在精简消防队伍非核心采购管理职能,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实施专业高效采购,提升消防装备采购透明度[1] 机制核心原则 - "交政采"指采购消防装备时,由消防队伍提报需求,提请地方政府主导推进,协调相关部门系统落实[1] - 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地方主采、队伍主用、采用分离"的原则[1] - "地方主采"指突出地方政府部门在预算承接、消防装备采购实施等方面的主体作用[1] - "队伍主用"要求消防队伍精准提报需求、规范接收装备、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装备服务实战[1] - "采用分离"强调地方政府部门与消防队伍权责明晰、协同高效[1] 政策目标 - 促进消防队伍更加专注于战斗力生成和实战能力提升[1] -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