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裁定与核心结论 - 调查机关裁定进口牛肉数量增加 中国国内牛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 且进口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 保障措施具体形式与期限 - 商务部决定以“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的形式对进口牛肉采取保障措施 [2] - 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为3年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实施期间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 [2] - 对规定数量之外的进口牛肉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 加征关税税率为55% [2] 被调查产品范围 - 被调查产品为牛肉 英文名称为Meat of bovine animals [3] - 产品描述为活牛经屠宰加工后的牛肉产品 包括鲜、冷或冻的整头及半头牛肉、带骨牛肉以及去骨牛肉 [4] - 产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号:02011000, 02012000, 02013000, 02021000, 02022000, 02023000 [4] 保障措施执行方法 - 自2026年1月1日起 进口牛肉未超出规定配额的 按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缴纳关税 上一年度未使用完的配额数量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5] - 自进口牛肉达到规定配额数量的第3日起 进口经营者应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55%关税 [5] -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牛肉特殊保障措施暂停实施 [6] 对发展中国家(地区)的排除条款 - 对于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产品 如其进口份额不超过3% 且这些国家(地区)进口份额总计不超过9% 则不适用保障措施 [7][8] - 在3年实施期限内 若被排除适用的发展中国家(地区)某一年的进口份额超过3% 或这些国家(地区)进口份额总计超过9% 可从次年起对其产品适用保障措施 [8] 措施复审与生效 -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 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 依法审查保障措施的形式和水平 [8]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8]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87号 公布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的裁定
新华网·2025-12-31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