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以“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的形式对进口牛肉采取保障措施
商务部网站·2025-12-31 15:34

调查裁定与核心结论 - 调查机关裁定进口牛肉数量增加 中国国内牛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 且进口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 该裁定是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进行调查后作出的最终结论 [2] 保障措施具体内容 - 保障措施形式为“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 实施期限为3年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实施期间将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 [3] - 对规定数量(配额)之外的进口牛肉 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 加征关税税率为55% [3] -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牛肉特殊保障措施将暂停实施 [7] 保障措施执行方法 - 自2026年1月1日起 进口牛肉未超出规定配额数量的 按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缴纳关税 上一年度未使用完的配额数量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6] - 自进口牛肉达到规定配额数量的第3日起(含当日) 进口经营者在进口时需在现行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55%关税 [6] 产品范围与税则号 - 被调查产品为牛肉 具体指活牛(牛属)经屠宰加工后的牛肉产品 包括鲜、冷或冻的整头及半头牛肉、带骨牛肉以及去骨牛肉 [4][5] - 产品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号为02011000, 02012000, 02013000, 02021000, 02022000, 02023000 [5] 对发展中国家的排除条款 - 对于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产品 如其进口份额不超过3% 且这些国家(地区)进口份额总计不超过9% 则不适用保障措施 [8] - 在3年保障措施实施期内 若被排除适用的发展中国家(地区)某一年的进口份额超过3% 或这些国家(地区)进口份额总计超过9% 则可从次年起对其产品适用保障措施 [9] 措施目的与复审机制 - 商务部表示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旨在阶段性地帮助国内产业渡过难关 而非为限制正常牛肉贸易 强调中国市场始终开放 [10] -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 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 依法对保障措施的形式和水平进行审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