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
智通财经网·2025-12-31 15:34

核心裁定与措施 - 调查机关裁定进口牛肉数量增加导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且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1][3] - 商务部决定采取“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的形式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 [1][4] - 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为3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并在实施期间内逐步放宽 [1][4] 保障措施具体内容 - 对规定数量之外的进口牛肉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税率为55% [4] - 自2026年1月1日起进口牛肉未超出规定数量按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缴纳关税配额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7] - 自进口牛肉达到规定数量的第3日起进口经营者需加征55%关税 [7] 产品范围与税则 - 被调查产品为活牛经屠宰加工后的牛肉产品包括鲜、冷或冻的整头及半头牛肉、带骨牛肉以及去骨牛肉 [6] -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列包括02011000、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 [6] 特殊安排与排除条款 -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牛肉特殊保障措施暂停实施 [8] - 对于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进口产品如其份额不超过3%且这些国家地区总计份额不超过9%则不适用保障措施 [1][8] - 若被排除的发展中国家地区在任一年进口份额超过3%或总计超过9%则次年起可对其适用保障措施 [8] 措施执行与复审 - 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加征关税建议税则委员会据此作出决定 [4] -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商务部可根据情况变化依法审查保障措施的形式和水平 [8]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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