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波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2-31 18:43
案件定性及处理结果 - 孙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1] - 辽宁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孙波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1] - 孙波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 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 孙波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1] - 孙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 - 孙波违反组织原则,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1] - 孙波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在退休后违规收受钱款 [1] - 孙波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在拨付工程款、职务晋升等方面,并因此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