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16条财政措施促进旅游消费
中国新闻网·2025-12-31 19:41

文章核心观点 - 海南省出台为期三年的财政激励政策,通过总计16条措施,围绕体育赛事、文艺展演、入境旅游和产品开发等多个维度提供直接资金奖励,旨在系统性刺激旅游消费并推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1] 体育赛事支持措施 - 对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10项省重点系列体育赛事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奖励 [1] - 在海南举办的国际级体育赛事最高奖励500万元,全国级专业和群众类体育赛事最高奖励300万元 [1] - 在4月至9月期间举办的赛事,奖励金额可再上浮20% [1] 文艺展演支持措施 - 对售票人数和收入达标的演唱会与音乐节,分别最高奖励250万元和200万元 [2] - 在4月至9月期间举办的演唱会和音乐节额外奖励50万元,以海南为首站的额外再奖50万元 [2] - 对新开设旅游演艺项目首年度运营最高奖励200万元,次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2] - 对年度演出场次、观众人数达标的现有旅游演艺项目最高奖励400万元 [2] 入境旅游支持措施 - 对年接待主要入境客源地游客排名前三的旅行社最高奖励80万元 [2] - 对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来琼踩线的旅行社最高奖励10万元 [2] - 对开发7天以上长线游产品且排名前三的旅行社最高奖励100万元 [2] - 对组织转运海外自由行散客经中转联程航班来琼且排名前三的航空公司最高奖励150万元 [2] - 对在重要入境客源地实质性运营驻外旅游推广办事处的市场主体最高奖励15万元 [2] 旅游产品开发与消费激励 - 对运营环岛旅游公路交通项目且累计服务游客达标的市场主体最高奖励30万元 [3] - 对开展邮轮旅游的邮轮公司提供最高30万元航次奖励,并按运营天数每天给予最高30万元天数奖励 [3] - 邮轮公司委托的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每人次最高奖励200元 [3] - 将适时发放涵盖游艇、低空、医疗旅游及“演艺+”、“赛事+”等领域的消费券,以撬动“票根经济” [3] - 对5月至8月在琼举办的专业会议或展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以引导淡季办会办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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