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强化董秘履职监管 多维度筑牢上市公司治理“防火墙”
证券时报网·2025-12-31 22:30

董秘制度全面升级 职责清单与履职保障双强化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董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 责任。在原有规则基础上,本次修订就董秘职责内容作进一步细化。第一,细化董秘在组织协调信息披 露事务方面的职责。强化董秘在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和内幕信 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推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第二,明确董秘在促进公司治理合规方面的职 责。进一步细化董秘在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方面的职责,明确董秘应当协助审查公司章程、组织机 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的合规性,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报告等,推动 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第三,强化董秘在承担内外部沟通方面的职责。进一步细化董秘在投资者关 系管理、舆情管理、股东持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安排,新增董秘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协助等职责,加强 上市公司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 为推动董秘依规履职,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董秘履职保障机制。第一,健全广泛及时的信息获取机制。 在规定董秘应当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有权参加高管相关会议的基础上,明确上市公司董事及其他 高管、各职能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