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地位 -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被纳入“十个明确”并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 [3] -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创造了政治文明新形态,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 [4] -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5] -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必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人民享有更广泛、更真实、更便捷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8][9]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载体作用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9][10] - 我国现有五级人大代表共277万多名,其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约262万名,占人大代表总数的95%,由全国10亿多选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 [11]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1]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通过立法和监督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12] 人大工作的实践与落实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重要法律,明确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各国家机关组织和工作的重要原则 [7] - 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管理,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7] - 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需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3][14][15][17] - 需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18] - 需要大兴调查研究,把各项工作建立在扎实的民意基础上,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 [19]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求是》撰文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6-01-01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