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古籍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施行 50万册民族古籍获依法保护
新华社·2026-01-02 22:06

法规与政策 - 中国首部专门的古籍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条例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四川省少数民族古籍的重要地位和保护要求 [1] - 条例明确古籍保护对象为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文献典籍 [1] - 条例规定建立古籍征集制度,将古籍雕版正式纳入法律保护范畴 [2] - 条例鼓励相关单位申报《世界记忆名录》等国际名录 [2] 资源与存量 - 四川省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民族古籍约50万册,数量居全国前列 [1] - 德格印经院完整保存古印版和画版等雕版档案32万余块,囊括了11世纪以来的各类重要藏文经典文献 [2] - 德格印经院院藏雕版档案文献已于2024年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 [2] 保护与修复工作 - “十四五”期间,四川省级财政累计投入6000余万元,完成古籍普查、修复、活化利用项目近200个 [2] - “十四五”期间,抢救性修复珍贵古籍4万余册(件) [2] - 相关部门将引入无损检测、AI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以及新的修复材料进行古籍保护 [2] 数字化与平台建设 - 将推动民族古籍数字资源库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 研究与人才建设 - 将组织专家对重要少数民族古籍进行汉文译注、校勘和通俗化解读 [2] - 将联合高校加强民族古籍的研究阐释和学科建设 [2] - 将与收藏单位共建民族古籍实践基地,以保障人才队伍传承 [2] 活化利用与产业发展 - 将出版面向大众的少数民族古籍普及读物 [2] - 将积极开发系列文创产品,让少数民族古籍“活起来” [2] - 四川省民宗委已制定《四川省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利用专项实施方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