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体系建设 - 出台《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共48条 将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产生量较大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措施纳入其中 在明确政府及部门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1] “无废城市”建设 - 指导哈尔滨、大庆、伊春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年度计划 着力打造“无废冰城”“无废油城”“无废林都”等特色模式 [2] - 哈尔滨与长春、沈阳、大连签订《东北四市“无废城市”共建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区域协同共建 [2] - 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含油污泥资源化、无害化无废生产模式”入选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双重认定的“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2] 危险废物监管与能力提升 - 建立“县级自查、市级评估、省级抽查”的规范化管理机制 “十四五”期间实现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评估全覆盖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评估合格率稳步提升 [2] - 每年发布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投资引导性公告 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2] -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综合利用、废铅蓄电池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试点 推动降低收集处置成本 [2] - 举办首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实战比武 有效提升管理质效和人员实战能力 [2] 区域协同治理 - 2022年与吉林省签订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协议 简化审批流程 [3] - 2023年推动“三省一区”签署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 扩大“白名单”企业数量 [3] - 2024年持续深化“白名单”机制 跨省转移审批从“常规流程”简化为“白名单快速通道” 跨区域转移效率显著提升 [3] 企业服务与源头管控 - 发布《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一封信》《关于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告知书》有效强化源头管控 [3] - 出台《危险废物严管+服务十项措施》 建立“一对一”便企帮扶机制 提供远程政策指导等优质便捷服务 依法明确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清单 梳理企业填报事项 帮助和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守法责任 [3] 新污染物治理 - 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协调机制并定期召开会议 统筹各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推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落实 [3] - 完成2023—2025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并强化结果应用 [3] - 建立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定期通报机制 强化登记效能 [3] - 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国家要求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部淘汰 [3] 未来规划 - 下一步将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4]
黑龙江强化固废环境管理,守牢风险底线
央广网·2026-01-03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