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完善法治保障
大众日报·2026-01-03 09:15

《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完善法治保障 9类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被明确禁止 围绕民营企业普遍关注的公平竞争问题,《条例》重申并强化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 制度的刚性约束,要求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 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 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处二级调研员 陈旭光表示,这一规定的核心是坚决破除各种市场隐性壁垒,让民营资本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从拓宽融资渠道、助企增 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服务,合理提高对民营企业不良贷款的 容忍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首次贷款、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支持 力度,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这能 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陈旭光介绍。 在加强权益保护方面,《条例》着重完善了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对国家机关、事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