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公告金通灵财务造假案宣判 金通灵赔7.75亿元
中国经济网·2026-01-03 15:51

案件判决核心内容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先行判决 [1] - 判决要求金通灵公司赔偿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共计774,785,993.38元 [1] - 判决要求金通灵公司向原告代表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律师费25万元 [1] - 法院驳回了原告叶小明等50,835名投资者对金通灵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1] - 案件受理费3,915,730元由被告金通灵公司负担 [2] 华西证券的涉案情况与影响 - 华西证券是本案的共同被告之一 [1] - 本次判决是针对金通灵公司作出的先行判决 [2] - 南京中院将继续审理原告要求除金通灵公司以外的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2] - 华西证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本案涉及公司的判决 [2] - 公司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