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公告金通灵财务造假案宣判 金通灵赔7.75亿元
诉讼案件判决进展 - 光大证券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是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26名被告之一 [1]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金通灵公司赔偿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共计774,785,993.38元,并承担相关费用 [2] 公司涉诉风险与财务影响 - 法院判决中对包括光大证券在内的其他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将继续审理,并将另行制作裁判文书 [3] - 由于诉讼仍在进行,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