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四川省崇州市创新性地建立了“河长办法官工作站”作为司法与行政协同治理水生态环境的工作载体 通过法官“一对一”或“一对多”联系河长提供司法辅助、强化“两法衔接”、推动多元纠纷解决及生态修复等方式 显著提升了水环境治理效能 实现了环境类案件和信访“双降”以及水质全面达标 [4][7][12] 机构设立与运行机制 - 2018年5月 崇州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入驻市河长制办公室 建立了全省首个“河长办法官工作站” [4] - 工作站运行机制为:15名员额法官分别联系一名市级河长 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司法辅助 对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固定、刑事案件线索甄别提供司法建议和指导 [4][7] - 以河长办为平台 实现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调查执法 促进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法院高效协同 [4][7] - 此举完善了“三长一官”(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制度 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 [7] 工作成效与具体案例 - 司法助力行政执法:工作站为执法人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增强了执法底气 例如对一违规养殖场强制执行 查封扣划8.2万余元并扣押拍卖车辆 震慑了其他违法者 [8][9] - 纠纷多元化解:通过河长办平台加强与各部门协同 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配合 诉前成功化解涉水环境纠纷20余件 [9] - 创新生态修复:牵头出台生态修复机制实施意见 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在一起非法捕捞案中创新以社会实践和直接治理费用替代“增殖放流” 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10] - 推动“防未病”:每年邀请专家、民间河长巡河并形成专报 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并参与解决具体纠纷如鱼塘尾水处置问题 [11] - 强化法治宣传:依托两个工作室深入学校、社区等地开展环境司法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 并与多部门共建“水生态修复教育成都基地” [12] 治理成果数据 - 河长办法官工作站设立以来 当地环境类案件收案数和信访数实现“双降” [12] - 十大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12]
河长+法官 拉起水生态保护网 全省首个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成立三年多 当地环境类案件收案数和信访数“双降”
四川日报·2026-01-04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