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118家单位成功入围
四川日报·2026-01-04 15:05

命名与表彰 -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族宗教委联合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 - 成都市锦江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118家单位成功入围并获得称号[1] 创建过程与成效 - 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1] - 通过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的程序,2019年度共有118家单位成功创建[1] -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 未来工作方向 - 下一步工作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1] - 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总要求,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开展工作[1] - 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促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1] - 将充分发挥示范区(单位)的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