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目标 - 江苏省工信厅印发《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为全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规范化、可操作的路线图[1] - 该细则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1][4] - 政策目标是建立从市级、省级到国家级的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的领军力量推动全省产业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1] 申报主体与准入门槛 - 绿色工厂申报主体必须是江苏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型企业[1] - 绿色工业园区申报主体要求是江苏范围内有法定边界、统一管理且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工业园区并已组织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1] - 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单位原则上应已是市级绿色制造单位体现梯度培育思路[1] - 近三年内存在严重安全、环保、质量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1] 申报流程与评审机制 - 申报遵循企业、园区自主自愿原则需依据省工信厅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进行自评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材料[2] -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初审和推荐省工信厅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并择优公布名单[2] - 省级评审不设名额限制实行依标评价、择优遴选达标的即可入选[2] 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 - 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绿色制造单位须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更新关键指标数据[2] - 市级工信部门每年审核本地单位报告并对不低于20%的省级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省工信厅按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复核[2] - 对于发生重大变更不再符合要求、未按时填报或数据异常的单位经核实后将按程序予以调整甚至移出名录[2] 政策意义与影响 - 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江苏在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方面迈出了制度化、体系化关键一步[3] - 政策释放明确信号即绿色发展不是选答题而是面向未来的必答题[3] - 通过构建清晰、透明的培育路径和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效引导全省工业企业和园区对标提升[3]
江苏发布“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政策 2月1日起施行
扬子晚报网·2026-01-04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