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为51名工人解决忧“薪”事,入选最高院典型执行案例
扬子晚报网·2026-01-04 22:42
案件概述 - 江苏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因内部股权纠纷关门停业 拖欠邓某等51名农民工工资总计38万余元[1] - 51名工人依据生效劳动仲裁调解书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 公司财务状况与执行困境 - 公司银行账户内无存款余额 所使用的土地、厂房、设备均系租赁而无法处置[1] - 唯一有价值的财产为一批易变质、难保存的宠物饲料半成品[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控股股东间发生股权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 公司股东态度消极 均表示不愿出资解决工资问题[1] 法院执行措施与资产处置 - 执行人员迅速组织双方协商 以最快速度将库存半成品处置变现 取得价款8万余元[1] - 执行法院着手启动执行转破产程序 51名工人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1] 案件结果 - 该公司股东在破产审查阶段主动代为将剩余执行款全部缴纳至法院[1] - 51名工人顺利领取到工资款 撤回破产申请 工人们的薪资问题彻底化解[1] 案件意义与机制 - 该案是法院灵活运用"执破衔接"机制 高效破解欠薪难题的生动实践[2] - 面对被执行企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困境 执行法院及时转换思路 在快速推进现有财产处置变现的同时 精准运用执行转破产程序[2] - 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与效能叠加 为处理"执行不能"涉众型欠薪案件提供范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