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邮轮产业立法与政策创新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邮轮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法规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 - 上海在邮轮领域推出多项全国首创政策,包括服务标准化试点、船票制度、旅游合同、综合保险、通关条码与自助通关模式、“五优先”政策等,成为中国邮轮产业发展风向标 [1] 邮轮旅游产品与市场发展 - 立法明确发展邮轮入境旅游,鼓励邮轮公司开展多母港运行,增加访问港邮轮艘次,吸引更多境外游客 [2] - 鼓励开发国际邮轮航线,有序发展外国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探索试点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 [2] - 鼓励企业开发“邮轮+会展”、“邮轮+疗康养”等“邮轮+”旅游产品,丰富多业态融合消费场景 [2] - 鼓励邮轮公司拓宽船票销售渠道,推动直接销售、代理销售等模式 [2] - 行业着力开发新航线、新项目,加快拓展无目的地海上游、外籍邮轮多点挂靠、国内沿海游等新模式 [3] 邮轮港口与口岸服务优化 - 立法明确打造一流邮轮港口和口岸服务环境,实施邮轮优先进出港保障措施,完善特殊天气通行保障机制 [4] - 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邮轮专区建设,优化通关流程,提升口岸通关综合服务能力 [4] - 优化监管措施保障邮轮运营物资供应,完善港区及周边交通基础设施 [4] - 推进邮轮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和岸电使用,支持绿色燃料等新能源、新技术的应用 [4] - 行业将用好国家免签及口岸团体旅游签证政策,升级通关、通信、支付、购票等便利化举措 [4] 邮轮产业链与人才培养 - 邮轮经济产业链长,一艘载客数千名的邮轮可带动涉及几万人的产业链 [5] - 立法明确加强邮轮人才培养和引进,对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等作出规定 [5] -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设置邮轮经济相关专业,支持与邮轮相关企业共建人才实训培养基地,推进产教融合 [5]
上海立法促进邮轮经济发展 首试首设首创多项保障政策
解放日报·2026-01-04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