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资源 3月31日起杭州机关企事业单位 停车位对外开放
每日商报·2026-01-05 06:18

政策核心内容 - 杭州市政府发布通知 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内部停车泊位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 该通知将于3月31日起施行 [1] - 政策旨在挖掘和释放停车资源 引导全市各类专用停车资源分阶段、有序向社会开放 [1] 开放要求与标准 - 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1] - 各开放单位在保障自身需求前提下 应尽可能多开放闲置泊位 原则上开放泊位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的30% [1] - 配备新能源充电设施且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同步开放充电设施 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1] - 鼓励位于中心城区和商业区的单位进一步提高开放比例 [1] - 在共享开放时段内 若有空余泊位且无特殊紧急情况 不得拒绝开放 [1] - 对外共享开放泊位需配备必要的安防、照明、消防等设施 [1] 运营与平台建设 - 杭州将搭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信息发布服务平台 形成全市共享停车“一张网” [2] - 将引入专业共享停车运营服务单位规范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 [2]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行运营或委托运营单位规范运营 [2] 收费机制 - 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用 原则是弥补管理成本 [2] - 收费标准参照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标准 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 - 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平台服务、泊位管理、设施改造维护等开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