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措施 政策护航筑牢2万亿规模发展根基
长江商报·2026-01-05 08:04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两项重要新规,旨在规范监管措施实施程序与完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以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为规模持续扩大的中国期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1] 期货市场发展里程碑 - 2025年中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与客户权益相继突破2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1] - 截至2025年11月末,中国共上市期货期权品种164个,全年新增品种18个 [1] - 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81.17亿手,累计成交额675.4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4%和20.19% [1][2] 《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核心内容 - 《实施办法》共25条,以规章形式对监管措施实施程序作出规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1][2] - 明确列举十四类常用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 [2][3] - 对“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责令股东转让股权”等八类措施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特别程序 [3] - 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在特定严重危害情形下,可不受事先告知程序限制,以体现效率要求 [3][4] 《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核心内容 - 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5] - 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完善受理条件、完善办理程序、加强对当事人的诚信约束 [5][6] - 明确五种不予受理适用承诺制度申请的情形,包括当事人阻碍调查、缺乏交纳承诺金能力、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未修复等 [6] - 明确当事人利用该制度恶意拖延调查、泄露协商内容等行为属于违背诚信原则,将按规定处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