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鼎泰药研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股权变动等
智通财经网·2026-01-05 21:01

中国证监会对鼎泰药研境外上市备案的补充材料要求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期间,就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提出了具体的补充材料要求 [1] 关于股权变动的核查要求 - 要求公司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实缴出资情况,并核查是否存在出资瑕疵,需就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 [1] - 要求说明设立香港鼎泰及投资Xellar Ltd.相关境外投资(ODI)手续的办理进展 [1] -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对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进行核查 [1] -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对外部顾问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及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 [1] 关于股东情况的核查要求 - 要求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及价格差异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 [2] - 要求说明4名通过股转系统交易取得股票的股东,其持股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2] 关于经营范围的合规性核查 - 要求详细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畜禽养殖”等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实际开展状态 [2] - 要求说明是否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资质许可 [2] - 要求判断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并说明依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 [2] 关于发行上市合法性的核查要求 - 要求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2]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方案的核查 -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并解释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上市方案内容不一致的原因 [3] - 要求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3] 公司历史资本市场活动情况 - 要求说明公司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 [3] - 要求说明前期进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的详细情况,以及是否继续推进A股上市计划及具体安排 [3] - 要求判断上述历史情况是否存在对本次境外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3] 公司基本信息 - 鼎泰药研是一家成立于2008年的合同研究组织(CRO)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制药公司及科研机构提供以疾病生物学为基础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3]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联席保荐人为花旗和海通国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