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进展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上诉人姜敏、余顺平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此为终审裁定 [1] - 一审判决由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作出,判决被告杨娅等向海伦哲支付业绩补偿款及返还现金股利等暂合计2.34亿元 [2] - 一审判决后,姜敏、余顺平提起上诉,而被告杨娅、朱玉树、深圳市中亚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提起上诉 [3] - 公司表示将积极督促跟进判决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追讨业绩补偿款 [3] 并购纠纷背景 - 海伦哲于2015年9月29日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连硕科技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6亿元,并于2016年1月29日完成股权交割 [1] - 根据专项审计报告,连硕科技2016至2019年度业绩完成率分别为151.54%、132.32%、108.35%、60.63%,整个承诺期间业绩完成率为102.37% [1] - 2021年4月28日,海伦哲将持有的连硕科技100%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吴泽勤、宋俊,并于2021年6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 财务造假与追偿 - 根据江苏证监局2023年4月28日的决定书,连硕科技在2016至2019年度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行为 [2] - 公司对2016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连硕科技在2016至2019年度各年利润均为负值,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 [2] - 海伦哲于2024年起诉杨娅等原股东,请求判令其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返还现金红利等暂合计约2.48亿元 [2] 公司经营与业绩 - 海伦哲成立于2005年,2011年登陆创业板,主营业务为高空作业车、电力应急保障车、军品及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28.75%;归母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32.57% [4] 市场表现 - 截至2026年1月5日收盘,海伦哲股价报6.84元/股,当日上涨0.15%,总市值为69.02亿元 [5]
海伦哲并购踩雷起诉深圳连硕科技原股东,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