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并购踩雷起诉深圳连硕科技原股东,终审裁定!
海伦哲(300201)诉深圳市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连硕科技")原股东一案迎来新进展。 2021年4月28日,海伦哲将持有的连硕科技100%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吴泽勤、宋俊,并于2021年6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3年4月28日,江苏证监局作出《市场禁入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连硕科技在2016至2019年度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 行为,海伦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6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连硕科技在2016至2019年度各年利润均为负值。连硕科技原股东 未完成《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 因此,海伦哲于2024年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杨娅等连硕科技原股东,请求判令杨娅等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返还现金红利等暂合计约 2.48亿元。 一审判决后,姜敏、余顺平提起上诉,被告杨娅、朱玉树、深圳市中亚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未提起上诉。 海伦哲表示,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将积极督促及跟进判决执行情况,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尽最大努力追讨业绩补偿款。案件对公司的影响仍存在不 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以公司最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