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践悟丨用好典型案例 深化促改促治

以案促改促治的案例筛选与剖析方法 - 筛选案例坚持“行业适配+典型性+警示性”原则 精准筛选工程、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环保等领域的典型案例[7] - 对案件高发的单位和系统进行重点筛选 主要范围包括国资国企、自然资源、水利系统、教育医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9] - 筛选案例类型全面 既聚焦贪腐受贿、滥用职权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也关注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9] - 案例筛选范围兼顾重大案件与“微腐败” 既筛选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 也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案件[9] - 建立典型案例“多维会诊”制度 整合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机构及案发单位多方力量协同筛选和剖析案例[9] - 深入分析典型案件以查找深层次问题 结合案件审查调查情况和相关人员材料 查找堕落轨迹和思想根源 分析政治生态与廉政风险[7] - 剖析案例需聚焦“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 确保能充分体现特定领域和岗位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及共性问题[8] 以案促改促治的责任落实与协同机制 - 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以形成工作闭环 明确纪委监委统筹协调、案发单位整改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系统治理、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职责[10] - 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机制打破部门壁垒 推动各责任主体协同作战[10] - 采取“纪巡”联动监督方式检视突出问题 例如全面检视涉企奖补资金违规管理使用问题中主管部门、中介机构、申报企业是否存在问题[10] - 与审计部门联动搭建数据分析模型 例如深挖涉企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拨付等环节的重点问题和线索[10] -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督监管 例如督促财政部门把涉企奖补资金纳入专项资金检查范畴[10] - 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分析报告机制 深入分析揭示权力异化路径 督促被建议单位党委(党组)查找风险点[11] - 开展纪检监察建议“现场答辩式”评查 邀请督办主体和被建议单位参与 确保问题真销号、制度真优化[11] - 研究制定专案组与案发单位专题会商会工作办法 专案组与案发单位面对面共同梳理问题、制定对策[12] - 建立定期监督对账机制 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口联系部门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带头接受教育、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14] 以案促改促治的系统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 -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把警示教育作为前置环节和重要支撑[15] - 以靶向整改为关键 坚持“一案一整改”与行业整治相结合 把警示教育发现的“风险点”转化为监管“安全线”[15] - 以长效机制为根本 推动从“当下改”向“长久立”转变 形成“教育敲警钟、整改补短板、制度固根本”的完整链条[15] - 对同一行业、同一领域的多起案件开展跨案件对比分析 提炼共性问题和规律 对涉及面广的问题以专项分析报告形式提交更高决策层面[16] - 在个案整改基础上推动系统性制度完善 例如查处医保局违规接待问题后 系统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和结算制度[16] - 推动全面治理和全流程监督 例如推动全面取消市内公务接待 定点食堂接入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平台 运用大数据建模实现全流程监督[16] - 着力构建“治、评、巡”工作机制 督促案发地区和单位针对行业性、系统性、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研究部署系统治理[17] - 健全源头预防、过程防控和监测预警机制 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17] - 推动职能部门树牢“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理念 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突出问题整改整治[17] - 定期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促治情况进行质效评估 重点评估是否精准制发建议书、是否深入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效果[18] - 坚持“纪巡”联动 把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点 推动各方责任压实、举措落实[18] - 强力推进“负面清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 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层正职干部、党员干部3张“负面清单”作为警示红线和行为底线[13] - 纪检监察机关对照“负面清单”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责任体系[13] - 健全督查问效机制 统筹力量开展“回头看” 对整改不力者严肃追责问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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