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陕西印发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陕西日报·2026-01-06 08:40

政策核心内容 -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旨在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 [1] - 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值为60分,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 [1] 考试结构与分值 - 考试采取过程性考核与现场统一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 [1] - 总成绩60分中,平时考核成绩占30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0分 [1] - 平时考核总分值为30分,每学年1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4分(三年满分1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6分(三年满分18分)[1] 考核项目与实施 - 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 [1] - 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测试并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 [2] - 统一考试包含四个项目:项目1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或200米游泳(自选一项);项目2为立定跳远或50米跑(自选一项);项目3为单杠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或前掷实心球(自选一项);项目4为篮球技能、排球技能或足球技能(自选一项)[1] 特殊安排与监督机制 - 对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等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各市(区)将制定具体的免考和考评、计分办法 [2] - 考生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可申请缓考,每名考生仅可申请1次,且缓考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天 [2]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设立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以解答问题并接受监督 [2] - 考生有权对考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直接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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