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新修订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是我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性法规的首次重大升级,旨在通过法治化手段确立“算力、数据、应用、产业”协同发展路径,为贵州省巩固大数据先行优势、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1] 筑牢算力底座,夯实“数智贵州”核心支撑 - 首次将“算力基础”提升至专章,明确其作为关键基础设施的战略地位,目标是打造绿色高效、多元协同、服务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 [2] - 确立“存算一体,智算优先”发展原则,重点支持在贵安数据中心集群等重点区域集约建设智算中心,以巩固贵州作为全国国产化智算资源最多、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的优势 [2] - 创新构建“算电协同机制”,要求算力设施与电力设施协同规划、联动建设和联合运行,并强化绿色发展要求,规定新建数据中心须达到绿色数据中心标准 [2] - 统筹推进算力网络建设,推动算力服务化、市场化,以促进算力资源跨区域高效调度,降低社会用算成本,同时明确提出打造“贵州算力”品牌,塑造“要计算,到贵州”的全国性共识 [3] 激活数据要素,释放“数智贵州”价值潜能 - 系统构建从数据资源管理、流通交易到安全监管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旨在破解数据“供不出、流不动、用不好”的难题,构建统一开放、富有活力的数据要素生态 [4] - 设立“数据资源”专章,通过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推行数据专员、推动公共数据物理归集与回流等措施,构建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打通“数据孤岛” [4] - 创新性地提出推动建设可信数据空间,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数联网服务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 [4] - 明确由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培育数据市场的政策措施,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鼓励和引导数据流通交易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等平台提供法律依据 [5] 深化应用赋能,提升“数智贵州”治理效能 - 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旨在将数字化贯穿于政府履职全过程,系统性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共服务更加普惠便捷 [6] - 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贵州政务云”),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系统向该平台迁移部署,从源头确立集约化服务模式 [7] - 构建“四个一”协同治理体系,以“一网协同”提升政府内部运行效能,以“一网通办”驱动政务服务优化,以“一网统管”实现城乡全域智慧治理,以“一网通享”深化民生领域数字化应用 [7] - 首次在法规层面确立“数据主管部门统筹、行业主管部门主推”的数字化转型协同机制,并建立“大数据应用场景开放机制”,要求政府主动征集和发布应用场景需求,引导市场主体以新技术、新产品挖掘与响应需求 [7] 聚焦核心产业,铸强“数智贵州”供给支柱 - 聚焦“算力、数据、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四类产业,旨在构建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数字产业生态 [8] - 做强以智算为重点的算力产业,推动产业从基础算力服务向智能计算、超级计算等高端领域升级,构建覆盖设施、平台、服务的全链条算力产业 [8] - 培育以高质量数据集为重点的数据产业,发展数据采集、治理、分析、交易、安全等全链条产业,积极培育数据经纪人、数据商等新业态 [8] - 发展以行业大模型为重点的人工智能产业,重点推动工业、政务、金融、文旅等领域行业大模型的研发与应用 [8] - 壮大以数智化为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做强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基础产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与协同创新 [8]
以法治之力构筑“数智贵州”新格局
江南时报·2026-01-06 15:16